(一)居民和家庭服务。


  《意见》提出将推进家庭服务企业规模经营和网络化发展,升级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完善社区服务网点,鼓励在乡村建立综合性服务网点。


  (二)健康服务。


  《意见》提出将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文化、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取消对社会办医的不合理限制,全面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支持第三方健康服务调查评价机构发展,积极发展健康保险。


  (三)养老服务。


  《意见》提出将鼓励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养老服务的发展。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


  (四)旅游服务。


  《意见》提出将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突出乡村特色,充分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进一步推动滨海旅游和海岛旅游,丰富老年旅游服务供给。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研学旅行、工业旅游,推动体育运动、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融合发展。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旅游服务产品,加强旅游纪念品的创意设计。


  (五)体育服务。


  《意见》提出将重点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冰雪运动普及度和产业发展水平,大力普及健身跑、自行车、登山等运动项目,探索完善赛事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


  (六)文化服务。


  《意见》提出,鼓励创造优秀文化服务产品,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推进动漫游戏等产业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新闻出版精品工程,鼓励民族原创网络出版产品、优秀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等创作生产,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媒体、新业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完善文化产业国际交流交易平台。


  (七)法律服务。


  《意见》提出将提升面向基层和普通百姓的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完善法律服务执业权利保障机制。


  (八)批发零售服务。


  《意见》提出,鼓励发展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000061,股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村邮政物流设施、快件集散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各类批发市场等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发挥实体店的服务、体验优势,与线上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鼓励发展绿色商场,大力发展社区商业,规范和拓展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积极发展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一体化等物流服务新模式,推广使用智能包裹柜、智能快件箱。


  (九)住宿餐饮服务。


  《意见》提出将积极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有机餐饮、快餐团餐、特色餐饮、农家乐等细分业态。推动住宿餐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发展预订平台、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食品安全等。


  (十)教育培训服务。


  《意见》提出将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培训,促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建立家庭、养老、健康、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生活性服务示范性培训基地或体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