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创业给补贴,能够带动特定群体就业也有补贴,且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还有租金补贴,并首次取消了创业租金补贴的户籍限制。昆山市人社局透露,《昆山市创业补贴实施细则》近日正式出台,诸多利好鼓励大众创业。

  据了解,此次补贴项目在保留原有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的基础上,新增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培训补贴和创业孵化补贴,其他扶持补贴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细则规定,凡在2015年1月1日起在昆山市范围内领取营业执照、依法纳税且在开业3年内的创业实体,招录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实体、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培训的,且所提供的创业指导培训可满足创业实体、创业者实际需求,以及对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可按照创业指导培训费的30%-50%给予创业孵化培训补贴,单次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2015年1月1日后在创业孵化基地内注册登记且进驻孵化基地6个月以上、成功孵化创业实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可按实际孵化成功的企业数,按每家1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为扩大受益面,此次创业补贴首次取消了创业租金补贴的户籍限制,凡2016年1月1日以后进驻创业孵化基地且在基地内登记注册的创业实体均可申请创业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