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经营网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申请认定时已在市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创业者,可申请网络创业认定,通过者可享受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认定后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还有多重补贴


    据介绍,在重庆市范围内经营网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申请认定时已在重庆市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创业者,才有资格申请网络创业认定。不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从事网络经营的人员不在认定范畴内。


    申请者的网店得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或依托独立网上交易平台,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且网店综合评价率或好评率较高,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含)以上。


    认定的网络创业者,不仅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还能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网络创业者招用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 超过1年需复核


    如何申请呢?市人力社保局介绍,网络创业者需持《重庆市网络创业认定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营业额)截图、近三个月交易清单、交易流水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交易情况的材料,向经营地所在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人力社保部门收到认定申请后,将通过核实网店后台信息、电话抽查交易情况、比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是否属实、交易情况是否真实、申请人是否兼职从事网络经营等情况进行核查。原则上,自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


    符合条件的,将在其持有的《就业创业证》上注明“网络创业”字样,并备注网店名称和认定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创业认定有效期为1年。认定超过1年,申请人提出享受相关政策的,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对照认定标准复核申请人网店经营情况,在申请人持有的《就业创业证》上注明复核时间,未经复核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