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与扩大就业共同发展,把鼓励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金融信贷、社会服务等扶持政策与企业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的实绩挂钩。加大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力度,对当年新招用当地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9+3”毕业生等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提高担保贷款贴息比例,并实施促进就业奖励政策。


  二是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积极搭建创业平台,2016年前各县(市)至少建立一个产业特色突出、承载力强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创新创业园),对评定为州级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创新创业园)的给予最高达20万元的补贴资金。同时,配齐配强创业专家指导队伍,筹建创业项目库,对入选创业项目库的项目提供者给予一次性创业项目征集(推介)补贴500元。加大创业补贴力度,提高在州内外成功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等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是着力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增加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岗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创立劳动输出中介机构。


  四是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


  整合培训机构、设施、师资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创办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力争在2017年前分别在南、北片区各建立1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职?业培训(实训)基地。


  五是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全州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州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继续落实每年不低于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的资金,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