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范围:凡是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业企业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城乡各类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创业政策扶持。


  两项创业补贴。即:一次性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且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带动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者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其中,个人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据实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社会保险补贴。创办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免费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者及其企业的职工,都可以到市里招标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全市有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3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7处,县级及以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26处,为创业者提供低租金、零费率的创业场所,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者都可申请入驻。


  对创业企业新录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岗位提升培训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对符合相关条件,组织职工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转岗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