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正在推进就业失业登记改为就业创业登记工作,未来就业失业证将改变为就业创业证,并优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其中符合经营6个月以上等条件的创业者,在领取证件后可享有5000元创业资助等优惠扶持政策。


  佛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强介绍,佛山正在筹备新证与旧证衔接工作,新印制的《就业创业证》将优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的(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


  “办证之后,可以享受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王强介绍,目前已发放的旧证即《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记者了解到,今年选择创业的人员将获得更大幅度的补贴政策。比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以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吸纳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创业者,每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