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籍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的,可获两年6000元的租金补贴,获评优秀创业项目则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这是昨天在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促进东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提到的。此外,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也将可获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优秀创业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


  根据《实施意见》,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起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作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3000元的租金补贴。


  在扶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方面,东莞将每年组织评选一批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分3万元、6万元、10万元三个档次给予资助,通过活动,形成示范效应。


  困难毕业生可领半年临时生活补贴


  对于困难高校毕业生,还给予临时性生活补贴,并向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


  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是指,登记失业满6个月或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户籍所在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而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则是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