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厦门市农村青年创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昨日上午,市财政局局长助理苏新龙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就“改善农村融资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这一话题与网民在线交流,对新出台的两个《办法》进行了解读。


  贷款单笔额度最高100万元


  农村青年创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是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以对农村青年创业发展贷款进行贴息的方式,专项用于支持我市农村青年创业发展的资金。该资金受益对象为持有厦门市农业户籍人口,贷款期满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创业基础的青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厦门市村改居城镇户籍人口。


  苏新龙表示,《厦门市农村青年创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目前,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已率先开展此项业务,其他商业银行正在洽谈中。按照规定,农村青年创业发展贷款单笔额度为5万至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对贴息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财政将按贷款总利息的100%给予贴息;贴息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按贷款总利息的50%给予贴息。


  三类创业项目将获优先考虑


  记者昨日了解到,厦门自2008年开始就有金融机构推出面向农村青年创业发展的贷款项目。但推出针对农村青年创业的贴息贷款还是首次。


  苏新龙表示,我市农村青年创业贴息贷款今年开始办理,采取每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2月至3月,下半年申报时间为8月至9月。被征地和海域退养农村青年的创业项目,符合本市优先发展产业政策项目,以及创业前景良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项目还将被予以优先考虑。


  岛外四街镇试点农村房屋抵押融资


  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是指市、区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分担补偿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融资业务坏账损失的专项资金。


  苏新龙说,我市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目前处于试点阶段,仅适用于集美区灌口镇、海沧区东孚镇、同安区大同街道、翔安区马巷镇范围内,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以农村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是首期试点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的承办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