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资金:申请小额贷款个人可贷10万


  在2010年,广州对小额贷款单笔及组合贷款额度上浮,大学生个人可申请10万元的单笔贷款,如多个符合条件大学生组合申请,最高额度将可达到40万元。


  申请要求


  1、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及毕业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标示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或持有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个人或合伙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


  2、无不良信用或其它经济违法行为记录;


  3、有自主创业或合作经营的项目,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由资金;


  4、持有2006年1月1日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个体或合伙经营项目营业执照,并在经办银行开立账户;


  5、具有可抵押的不动产或由广州户籍自然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如何申请


  第1步:借款人领取、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对借款人贷款条件和确认反担保人身份,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书相关栏目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所属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推荐。


  第2步: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核查。第3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第4步: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审批并承诺担保。


  第5步:广州银行核贷。


  特别提醒:广州市财政对于小额贷款申请人从事本小利微的领域,还专门对做小本经营的创业人士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贷款期间,应该偿还的利息,由财政负责据实、全额补贴。根据规定,微利项目是指高校毕业生在社区、街道从事的商业、餐饮、修理和种养业等个体经营项目,即除国家限制性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都视做微利项目。


  绿色通道: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持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除可到户籍所在街道办申请外,还可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办小额担保贷款。


  税收政策:按8000元限额扣减应缴所得税


  适用对象: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优惠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