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局长唐华介绍了《成都市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内容。

  《措施》指出要力求破除搞笑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固有"枷锁",支持高校院所自主处置科技成果、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用于人员激励;着力建设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载体,最高1000万元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与区(市)县共建协同创新试点示范区、对高校院所新建的创新创业载体和入孵企业给予经费补贴。

  聚焦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化运用,按照技术交易合同交易额的8%给予技术交易三方补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政策"一事一议";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成果转化,设立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高校院所科技人员领办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贷款支持。

  突出释放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100万元资助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在蓉领办企业、高校在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可计入学分。

  关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改革方面,《措施》指出高校院所2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可由成果完成人或团队通过与单位协商约定自行运用实施,由于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也是制约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产权归属不明晰、职务发明人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未能体现,导致成果转化率低,利益分配不合理。

  《措施》提出支持高校院所与发明人约定由双方共同申请、享有和实施相关知识产权;高校院所拟放弃其享有的知识产权,发明人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获得相关知识产权。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并在工资管理、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