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留学人员在南京市创业创新将得到更多扶持。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在南京市创业创新的若干政策》,作为对现有“南京蓝卡”制度的补充,《若干政策》涵盖了创业扶持、创业培训、居留签证、职称申报、住房、配偶就业、落户等十个方面的扶持内容,为留学人员在南京市创业创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昨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青年留学人员来南京市创业,可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青年留学人员来南京市创业,可不受毕业时间的限制,享受南京市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规定的扶持政策。


  留学人员获奖创业项目申报“321引进计划”,直接进入综合评审


  留学人员在南京市首次创办企业的,三年内按企业对市级财政的贡献,由财政给予奖励,用于扶持初创企业发展。定期举办留学人员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获奖项目申报“321引进计划”的,可直接进入综合评审;在南京市落户的,可直接纳入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高层次留学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给予安家补贴


  高层次留学人员到南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三年内按其个人对市级财政的贡献,由财政给予奖励,累计不超过20万元,用于安家补贴。


  为留学人员提供职称申报绿色通道


  拓宽留学人员职称申报绿色通道,留学人员职称申报时免试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并可根据其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创业创新业绩突出的留学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由市政府给予表彰。留学人员在南京市创业或工作,无自有住房的,可纳入定向公租房保障范围,优先安排公租房。


  经认定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建园奖励


  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将留学人员创业园纳入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统筹规划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经认定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对业绩突出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