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增强大亚湾经济发展活力,大亚湾区工业贸易发展局牵头该区相关部门草拟了《大亚湾区关于加快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在大亚湾区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东时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提出,大亚湾将加大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力度,每年安排600万元作为发展民营经济专项资金,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争创品牌及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同时,区财政每年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000万元,采用补贴方式,支持企业在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厂房改造等领域开展技术改造。


  大学生初创小微企业满半年有望获资助


  “鼓励大众创业,5年内引进200名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国内外人才来大亚湾创业。”《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在大亚湾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大亚湾本地户籍创业人员,区财政给予相应扶持。


  例如,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和参加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实训的,分别给予最高1000元和最高2500元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经营满6个月以上的初创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5000元,租用经营场地租金补贴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


  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按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实行“捆绑性”贷款,每人最高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的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一次性贷款利息发生额20%的贴息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大力扶持创客发展,对新建众创空间、经认定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和创客实践室,按现行有关规定,分别予以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此外,在已获得市级补贴或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以下补贴或奖励:创业孵化基地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发放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国家级培育单位)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60万元和50万元;孵化企业经区科创中心评审确认,可享受房租补贴 (第一、二年补贴100%,第三年补贴50%)。


  年营业收入首破500亿奖1000万元


  在大亚湾区企业成长发展计划上,《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坚持扶强扶优、梯队培育,从规模上“抓大不放小”。至2020年止,对第二产业的民营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以上,且该企业在本地纳税额占其本地营业收入4%以上的,由区财政给予奖励,其中突破1亿元的奖励20万元,突破5亿元的奖励50万元,突破1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突破50亿元的奖励300万元,突破10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突破50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


  此外,第一、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行业)的民营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和500亿元且本地纳税额占本地营业收入1%以上的,由区财政按相应档次奖励金额的50%执行。同时,重视高成长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培育,当年工业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对区级财政贡献均达1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率均达30%以上的高成长工业企业,按当年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3%安排扶持发展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小升规”企业数据库,将数据库内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区优惠政策对数据库内企业给予支持。区财政每年安排 300万元设立“小升规”专项资金,对现有小微企业首次转型升级上规模以上工业类企业、服务业类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5万元的扶助资金奖励,并在3年内对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本级财政留成新增部分每年由区财政给予50%奖励。


  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50万元


  “鼓励引进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合作,为民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培训、咨询、技术、金融、物流等服务。”《征求意见稿》对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奖励50万元;对获批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奖励25万元;同一企业同时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示范资格的,按就高原则申请。对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且网上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电子商务实际投资额(设备购置费、服务器租用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创新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个体工商户给予2万元奖励。本版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刘建威


  亮点


  高端领军人才可获100万元经费


  加快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是大亚湾区近年来努力的方向。《征求意见稿》明确,按照市“人才双十行动”和该区人才政策的有关规划,对新引进符合该区产业发展需求、拥有核心技术的高端领军人才,与该区签订资助协议的,区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工作经费和每月最高1.5万元的津贴补助;同时,在住房保障方面,国内外顶尖人才可免租金入住别墅或高级公寓,在区内全职工作满5年、贡献突出且未享受惠州市住房奖励政策的,可获赠别墅或高级公寓一套。并且,设立大亚湾区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培训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作为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组织民营企业家和高层管理人员进入各级党校、高校和海外名校培训,全年参训人次不少于50人,全面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素质。


  成功上市融资最高奖40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实施融资助企行动,扶持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并明确提出扶持民营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推进民营企业利用天津股权交易所、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股权交易平台进行股权融资,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依法发行企业债券、集合票据、可转换债、私募债等市场化手段融资。


  在奖励方面,《征求意见稿》表示,对在大亚湾注册登记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获得市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奖励如下:在我国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区域场外交易市场成功实现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以“借壳”、“买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以实际控股的公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企业范围


  《征求意见稿》所称的民营企业,是指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联营、外商独资、港澳台商独资以外的其他各种所有制企业。


  发展目标


  到2017年,民营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力争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7家,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2家。


  到2020年,民营经济继续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力争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继续保持高于GDP年均增速;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达到40家,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10家,50亿元以上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