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国税局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规定程序递交申请以及向创业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就可享受四大税收政策优惠:


  一是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二是免收发票工本费;


  三是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每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四是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